关于报送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12-2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按文件要求如实填报各项数据(附件2),认真总结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各项情况,客观、全面反映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

2.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22日。

二、报送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完成的《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OA发至综合实训中心,纸质版(加盖公章)交综合实训中心122办公室岳老师。

2.文件统一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3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综合实训中心

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