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按文件要求如实填报各项数据(附件2),认真总结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各项情况,客观、全面反映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
2.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22日。
二、报送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完成的《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OA发至综合实训中心,纸质版(加盖公章)交综合实训中心122办公室岳老师。
2.文件统一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3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综合实训中心
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