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10-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高实〔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校第三届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决定进行我校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训(实验)场所,包括化学药品暂存室、实验废弃物暂存场所、重点危险源存放场所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实训(实验)场所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情况;

2.实训(实验)场所用电、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废弃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

3.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气体浓度报警器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4.2023年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5.实训(实验)场所6S管理实施情况;

5.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教育准入、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自10月27日开始对学校实训(实验)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综合实训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