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附件1)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实训(实验)场所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26号,附件2)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本年度实训(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教育,对新进教师和学生分专业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并结合专业特点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有记录留存)。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训(实验)场所,包括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化学药品暂存室、实验废弃物暂存场所、重点危险源存放场所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实训(实验)场所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各类实训(实验)场所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及实验室准入考试情况;
4.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6.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废弃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
7.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气体浓度报警器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8. 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24日前)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3),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训(实验)场所进行排查,各项检查内容完成情况填写于附件2备注栏,并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一级目录准备相关支撑材料,装盒待查,同时填报《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场所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场所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见附件5)。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6),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单位自查及整改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见附件7,附件8),并于4月19日17:00之前,将附件3至附件8等六个文件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检查2023.4)发送至邮箱hzzhsxzx@126.com,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行政楼128综合实训中心办公室王彬老师。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3年4月24-28日)
由学校综合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对各相关单位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各实训(实验)场所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各二级学院。
(三)教育厅专家现场检查(2023年5-6月)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实训(实验)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程序包括: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请相关单位和各实训(实验)场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69309339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26号)
3.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信息登记表
5.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场所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6.实训(实验)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7.实训(实验)场所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8.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综合实训中心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