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赛事安排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10-20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根据第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总体安排,现将大赛决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9年12月26日至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12月26日下午2:00前大赛组委会安排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站、沈阳北站接站。参加人员请于下午2:00前报到,下午3:00召开领队会,参赛选手熟悉各工种比赛场地,晚7:00举行理论考试)。

二、参加人员

1.大赛组委会和评判委员会成员。

2.参赛选手,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人。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青工部)负责同志及3个竞赛职业(工种)各1名技术指导。

三、主要内容

 

开展涂装工、汽车修理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三个职业(工种)决赛。大赛分单项赛和团体赛进行。

1.单项赛:获省级初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共9名)的选手参加,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

2.团体赛:以省级组委会为单位,各参赛选手的成绩总和为团体总分,以团体总分决出优胜者。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须准备5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参加决赛时,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便核实资格;要带好大赛技术文件要求自备的各种工具和用品,工作服和安全帽自带。

2.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每人收取1000元食宿费。

3.选手参赛完毕后即可返程,各省级团委留1名工作人员参加比赛结果通报会。

4.为预防甲型H1N1流感,保证全体参赛人员的身体健康,各省参赛队的所有人员来沈之前,事先接种甲流疫苗以及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5.由于大赛期间沈阳气温较低,请参赛人员注意天气变化,做好保暖。

6.请各省级团委于12月1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的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和沈阳团市委青工部。

(2)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参赛选手身份证、工作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用挂号或特快专递报至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3)将参加人员回执、决赛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参赛选手5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用挂号或特快专递报至沈阳团市委青工部。

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联 系 人:李家城 董文斌 陈 淬

电 话:010-85212081 85212818

传 真:010-85212081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邮 编:100051

电子邮箱:qgbqyc@vip.163.com

 

沈阳团市委青工部

联 系 人:杨 硕

电 话:024-23895649 83892156

传 真:024-23895649 23903229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号团沈阳市委青工部

邮 编:110004

电子邮箱:syqinggongbu@163.com

附件:

          1.第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参加人员回执

2.第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3.第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