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 ]172号)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1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总工会、机械行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要求,引导企业加强在职职工培训,推动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数控高技能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职业和范围

 

大赛设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含四轴、五轴)三个竞赛职业。

设立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竞赛组别。其中,学生组分设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高级技校(含技师学院)三个小组。

二、参赛人员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教师,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级技校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大赛。

三、大赛标准和命题

 

本次大赛职工组和教师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世界技能竞赛考试内容和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四、大赛组织

 

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具体承办;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大赛的技术工作;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佛山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大赛决赛工作。

 

各主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另行下发)。秘书处具体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各赛区的大赛组织工作。

 

本次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省级赛区组委会自行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精心安排,鼓励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积极参与,保证一定的竞赛规模,实现以赛促练。省级赛区优胜者按照分配名额参加全国决赛。

 

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组织,将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活动期间,大赛组委会将通过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举办全国数控技术发展及数控技能人才培养论坛,开展面向企业职工和院校教师的数控技术高级培训,征集评选全国优秀数控加工工艺方案等系列配套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五、大赛奖励

(一)职工组和教师组

 

1.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的选手、五轴项目第1名参赛队(2人)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五轴项目前2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由所属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的选手、五轴项目第2至4名参赛队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五轴项目第3至8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4.对职工组和教师组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教师组)优秀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5.对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各职业总成绩前10名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二)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小组、中等职业学校小组、高级技校小组)

 

1.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五轴项目前2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五轴项目第3至8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3.对学生组各小组参加全国决赛各职业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小组、中等职业学校小组、高级技校小组)优秀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4.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各职业总成绩前3名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各赛区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赛区的具体奖励办法。

 

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并紧密结合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生产和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勤俭办赛,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

组织工作联系人:牟 军

联系电话:010-84661353、84661070(传真)、13501111465

技术工作联系人:郑春莲

联系电话:010-62398562、1590156254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 育 部

科 学 技 术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