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十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
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河南选拔赛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参照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1号)精神,结合河南竞赛工作实际,为提前做好2017年我省高职院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力争我省参赛选手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取得好成绩,我省拟举办第十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次大赛拟设赛项共44项45个分项(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安排
第十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选拔赛拟定于4月2日前举行,具体时间由各赛项承办校(见附件2)根据自身筹备情况决定,并于比赛前一周向教育厅报备。
三、参赛对象
凡开设有赛项相关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的高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参赛选手必须是2017年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指导老师和学生须为同校在籍。每个项目每所院校限报一个代表队(个人赛项按国赛赛项规程规定名额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人数要求参见“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规程。
四、报名流程
1.参赛院校需在3月24日前,登录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报名系统(http://120.92.85.37)按要求填报并提交参赛信息。
2.提交信息后,参赛院校从系统导出报名表、赛项汇总表,连同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省招办录取名册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各承办院校联系人处。
3.参赛院校和承办院校须有专人负责报名平台。各参赛院校和承办院校需填写《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报名系统使用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hngzjnds@163.com,并发送信息至技术支持确认(技术支持:郭威,电话:13643997008)。我厅将学校用户名及相关信息反馈给各校联系人。
4.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国赛的要求认真审核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资格,参赛选手资格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对该院校通报批评。
五、选拔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与全国比赛项目的赛项规程相衔接,并结合赛场具体情况,经专家组论证后,确定比赛内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规程请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查看(http://www.chinaskills-jsw.org)。
六、选拔比赛组织
第十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选拔赛由省教育厅主办,承办院校具体组织实施。承办院校按要求做好相关赛项的筹备工作。
各赛项专家裁判组、监督组、仲裁组由职教专家、学科带头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专家和技师以及其他专家、技术能手等组成。裁判组、监督组、仲裁组成员由承办院校推荐,于2016年3月24日前报高教处审定后确定。大赛将由专家构成的裁判组、监督组、仲裁组依据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章制度评判成绩。
根据我省报名情况,报名在三个及以上参赛队的赛项,由具体赛项承办校组织选拔赛,报名不足三个参赛队的赛项,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要求,推荐参加2017年的国赛。为体现公平原则,推荐参加国赛的选手和指导教师必须和省赛一致。
七、奖励办法
高职组竞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队数的10%、20%、30%、20%,末位20%不设奖。每位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均可获得相应证书。各项目将择优推荐参赛队代表河南参加全国决赛。
对本次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其他要求
本次大赛食宿由承办院校帮助安排,费用由参赛选手所在学校承担。
各承办院校应加强与本专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联系,积极争取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和参与。认真策划、精密组织,把赛事办好。
各院校要将赛前训练与日常教学紧密结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将由承办院校及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丽 杨 森
电话:0371-69691869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5房间。
附件:1.第十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河南选拔赛开设赛项和承办院校
2.第十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选拔赛承办院校联系表
3.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报名系统使用登记表
4.第十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选拔赛承办院校专家评委汇总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