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及6S管理检查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05-06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安全函〔2024〕247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24〕2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办安全〔2024〕36号),结合我校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工作计划,现决定进行我校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及6S管理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主管部门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三管三必须”原则(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二级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实训(实验)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本部门实训(实验)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三)严格检查标准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严格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查表》(2024年,详见附件1)要求逐条落实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排查实训(实验)场所各类风险隐患;要深入现场开展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责任人员和整改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实训(实验)场所安全风险隐患。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校内各级各类实训(实验)场所,包括化学药品暂存室、实验废弃物暂存场所、重点危险源存放场所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实训(实验)场所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各类实训(实验)场所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及实验室安全准入落实情况;

4.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6.消防设施、安全用电、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废弃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

7.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气体浓度报警器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

8. 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

9.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情况;

10.实训(实验)场所6S管理实施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10日前)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训(实验)场所进行排查,各项检查内容完成情况填写于附件1情况记录栏,并依据项目表一级目录准备相关支撑材料,装盒待查,同时填报《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3),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单位自查及整改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见附件4,附件5),并于5月10日17:00之前,将附件1至附件5文件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2024.5)发送至邮箱hzzhsxzx@126.com,纸质版文件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行政楼122综合实训中心办公室王老师。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5月11日起)

由学校综合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对各相关单位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各实训(实验)场所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各二级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9309339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场所信息登记表

3.实训(实验)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

4.实训(实验)场所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5.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综合实训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