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4-05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实验实训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本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场所,包括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化学药品暂存室、实验废弃物暂存场所、重点危险源存放场所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5.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6.实验实训用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废弃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

7.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气体浓度报警器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8.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

9.实验实训室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上旬)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3红色字体内容),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场所进行排查,各项检查内容完成情况填写于附件3备注栏,并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一级目录准备相关支撑材料,装盒待查,同时填报《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5),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单位自查及整改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见附件6,附件7),并于4月11日17:00之前,将附件3至附件7等五个文件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2022.4)发送至邮箱suy1111@163.com,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行政楼128综合实训中心办公室王彬老师。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4月中下旬)

由学校综合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对各相关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各实验实训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各二级学院。

(三)教育厅专家现场抽查(2022年5月)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部分高校实验实训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程序包括: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请相关单位和各实验实训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王彬 联系电话:61171362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

3.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信息登记表

5.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6.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7.实验实训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综合实训中心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