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11-26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230号)、《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685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710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综合实训中心联合保卫处于11月16日至23日对我院十个二级学院进行了实验实训室现场安全检查。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校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教育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在此次检查中,综合实训中心、保卫处相关负责人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和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级分类,逐项明确了整改要求、责任人,设定了整改完成期限,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在检查安全隐患的同时,张凯主任对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管理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安全责任到人。学院院长、实训室管理员、任课教师要层层负责,签署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落实安全教育。由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制作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手册》即将发放,各位实训指导老师要认真宣讲、解读相关安全规则,加强实训安全教育。指导教师还要根据专业特点自主命题,对学生尤其是新生要经过实训室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学习,夯实学生安全教育,确保我院实验室实训安全和教育稳定。(供稿:岳青;审核: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