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卷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考评资格,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负责的工作精神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要求阅卷人员能熟悉鉴定工作,能够认真理解和掌握本次鉴定的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以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开始阅卷评分之前,参与此项工作的考评人员应在考评小组组长的召集下,共同研究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统一对执行评分标准的认识。并统一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对操作技能考试的检测评分方法,也需要取得统一的认识。对考评过程合一的操作技能考试,应在开始考试前完成统一认识的工作。通常还需要在正式评分之前组织试评,通过实际评定充分解决统一认识问题。
三、考评小组负责人应根据阅卷评分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好考评人员的分工。知识考试阅卷应该采取流水作业,按题型分组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的检测评分则应按工序 ( 工步 ) 或考试项目分组进行。分工时要考虑、工作量。如判一道主观性试题的难度应比判客观性试卷的难度要大,判主观性试题人员的数量就应比判客观性试题的人员数量要多。分工时还要考虑不同考评人员对不同题型或考核项目的熟练程度,做到用其所长。分工确定后,在阅卷评分过程中不得调换。
四、阅卷评分过程要严格按照阅卷评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考评人员应用红色笔判卷,不得修改试卷或工件, 不得随处理散装试卷或标志不清的工件等;阅卷评分时不得私拆密封答卷册,不准撬看密封线内考生姓名、考号 , 不得涂改考生答 案及成绩或更换工件。发现装订不规范的试卷、编号不清楚的工件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评小组负责人报告并请有关人员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五、成绩登统的过程是把对测试题目样本的评判结果转化为考生的成绩的过程。做好成绩登统工作,专业技术知识考试成绩应由专人负责,把每题得分加总起来,形成试卷得分。操作技能考试则要由专人把工件号码上所得的分转换为每一个考生的分数。汇总记分人员必须高度负责。汇总完成后,记分员和考评组长均需要签字或盖章负责,并报批上级认定。
六、考评人员在阅卷评分过程中必须接受质量监督员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