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6〕209号,附件1)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将于5月下旬起组织专家对高校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担起安全责任,针对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附件1),补充完善相关文字材料,并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年)》(附表2.2)及《XX单位危险源分布清单》(附件4)。
2.对所管辖实训(实验)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表2.3),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根据综合实训中心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教育厅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目前已整理好并送至综合实训中心的单位,需按照教育厅新发布的文件要求,重新填写附表2.1、附表2.2及附件4。未完成材料整理的单位请完成附件2(含附表)至附件4的准备工作。
4.以上材料请于5月14日17:00之前,电子版以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实训(实验)场所安全检查2026.5)发送至邮箱hzzhsxzx@126.com,纸质版文件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行政楼122综合实训中心办公室王老师。
5.请各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一级目录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一个一级目录一个盒子(不涉及的项目可不准备),并于5月18日下午17点前将资料盒送至行政楼122办公室王老师处。
综合实训中心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