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实训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本单位暑假期间实验实训室的值守人员及工作安排,确定突发事件应急负责领导及各实验实训室安全应急联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若发生安全事故能够立即响应。
二、做好放假前隐患排查和立整立改工作
各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应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立整立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综合实训中心将于7月9日起组织暑期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三不两直”方式进行。
三、做好暑假开放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对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实训室的二级单位需以纸质方式在综合实训中心备案(包括使用时间、地点、实验实训室名称、理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对教职工和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强化规范操作,注意风险防范。要求指导教师在实验实训室内方可开展实验实训及集训工作;不得开展过夜实验实训,所有实验实训室不能留宿,严禁存放生活用品。
四、确保暑假暂停运行实验实训室的安全
暑假暂停运行的实验实训室,原则上需切断实验实训室水、电、气总闸;关闭门窗,电子门锁必须用机械钥匙锁闭房门,严格门禁管理;对实验实训室内的设备进行清查并妥善保管;暂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双人双锁保管,并定期对库存危化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防止遗失或泄漏,消除盗抢等安全风险;实验实训室内的化学废液和试剂空瓶应彻底清理。加强各类特殊设施管理工作,压力容器、加热设施和特种设备必须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钢瓶)应远离热源,并妥善放入气瓶柜,以免碰撞或倾倒,消除安全隐患。
五、落实实验实训室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实训室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值班记录每周一汇总电子档发综合实训中心管理工作群;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可立整立改的隐患应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
六、制定汛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因暑假处于汛期,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室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在汛期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本单位实验实训室防汛安全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和紧急状况,防患于未然。假期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注意检查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及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出现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七、请各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的暑假实验实训室安全值班表及应急预案、拟使用实验实训室备案表于7月10日下午5时前送至综合实训中心(行政楼楼122室)。各单位暑期期间,各级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综合实训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