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申报条件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10-18

一、秘书

(一)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二、推销员、营销师

(一)初级推销员(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

(二)中级推销员(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5、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三)助理营销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四)营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五)高级营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及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连续从事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公关员

(一)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或相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毕业证书。

 

(二)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3年以上。

3、具有公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四、物业管理员

(一)物业管理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物业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心理咨询师

(一)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三)心理咨询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六、电子商务师

(一)电子商务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三)电子商务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四)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八、项目管理师

(一)项目管理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二)助理项目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项目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研究生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高级项目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九、企业信息管理师

(一)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企业信息管理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十、职业指导人员

(一)职业指导人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二)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 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 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三)职业指导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 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 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四)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 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 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十一、物流师

(一)物流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助理物流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物流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高级物流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上。

3、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

十二、网络编辑员

(一)网络编辑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二)助理网络编辑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规定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5、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三)网络编辑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的,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四)高级网络编辑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十三、理财规划师

(一)、助理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十四、广告设计师

(一)、三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二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一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十五、企业文化师(申报条件)——助理企业文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文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文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企业文化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哲学、经济学、社会学、马列理论、政治学、社会工作、管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十六、企业培训师(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力),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年。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7年。

(3)具有硕士学位,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