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训中心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7-03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深化条例宣传工作,在部门内部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综合实训中心积极行动,大力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

一、营造宣传氛围。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次在社会信用领域立法,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有法可依。综合实训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群等工作平台,详细制定学习方案,灵活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二、组织集中学习。

7月1日上午,综合实训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行政楼一楼128室集中学习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部分内容和解释,观看宣传资料。

三、开展座谈讨论。

学习活动之后,大家纷纷发言,针对《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开展了讨论,加深了大家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认识。

通过此次活动,综合实训中心全体教职工认识到《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为新时代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对构建诚信社会、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内容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生活中,才能真正构建起一个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供稿:尹海菁;审核:张凯)